分居多年 訴請離婚成功
2016-03-14
一名A姓女子,在生下孩子之後,不滿婆婆沒有幫他做滿月子,因此要求婆婆道歉,丈夫得知此事後,夫妻倆發生嚴重的爭執,事後A女私自更換門鎖,讓丈夫回家需要爬陽台,才能進入家裡,因此兩人決定分居;日後除了子女教養問題,或是聚餐,夫妻倆才會碰面,最後演變成有名無實的夫妻,因此在子女成年之後,丈夫才向法院訴請離婚。
在法院審理期間,A女表示,造成分居是丈夫自己搬出去,婚姻難以維持是丈夫的責任,且認為婆媳之間關係融洽,是丈夫無法體諒,自己沒有離婚意願,希望能夠破鏡重圓;但傳喚家人之後,大家一同表示,兩人很少有互動。因此法官徵信認為,婚姻有重大破綻,雙方都有責任,故判准離婚。
夫妻分居多年 離婚是否可行?
感情不好,不少夫妻檔會選擇暫時分居,讓雙方先思考清楚,認為可能可以挽救婚姻,且爭執也不會越變越嚴重,但有不少的人會有疑問,分居能夠當作離婚的理由嗎?徵信社-幸福徵信社必須告訴您,在我國的法律中,並沒有分居離婚的明文規定,但是以過去的經驗來看,若雙方已經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,分局長達三年之久,就可能訴請離婚成功,但因為沒有確實的法條,因此也可能訴離失敗。
但是比起分居訴請離婚,徵信社-幸福徵信社認為,兩人分居一定有理由,如果真的已經沒有感情,不如選擇協議離婚,也是不錯的方法,現在還有協調離婚,也是個選擇,並不需要向法院訴請離婚,因為訴請離婚之後,基本上都會有一方要為此負責,因此選擇協議離婚,不但能夠好聚好散,對於很多的需求,都能夠彈性的商談,對任何一方來說,都不會有太大的傷害。
對於離婚的部分,有任何的疑問,無論是法律的諮詢,還是需要協助離婚,都可以來找徵信社-幸福徵信社,我們徵信公司有專業的人員,以及多年的經驗,能夠幫助夫妻順利協調離婚,若是想要婚姻挽回,徵信社-幸福徵信社團隊也能幫忙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