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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姦有撇步 汽車旅館發票做證據

2015-12-22

小鳳(化名)和和已婚的A姓男子在102年曾被A妻抓姦在床,兩人當時承諾不再見面,當時A妻因此心軟撤告,沒想到在去年A妻又無意間發現A男的衣服口袋有汽車旅館的發票,故A男在A妻的逼問之下,坦承和小鳳仍有往來,而且是從去年7月到12月,且一共交出50多張發票,A妻雖然對老公撤告,但卻以這些發票作為證據,控告小鳳妨害家庭,由於小鳳未和A妻達成和解,故法官判處小鳳四個月的有期徒刑,並可易科罰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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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密終有一疏,像此案件中的丈夫就是一個例子,明明自己是通姦的人,去汽車旅館開房間應該要及時消滅證據,但沒想到留下來卻也意外變成通姦的關鍵證據,所以只要想抓姦,沒有不可能的事,只是有點可惜的是,案件中的妻子並沒有提出民事求償來為自己爭取權益,原因就在於案件中的妻子沒有委託徵信社協助,才會不知道可以出此上策,故在此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,台北徵信器材專賣店就是因為經常以徵信社蒐證手法,來為委託者進行抓姦計畫,所以對於抓姦過後應該要為自己爭取的權益相當清楚,故台北徵信器材專賣店常提供委託者相關法律知識,讓委託者知道如何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,甚至台北徵信器材專賣店還能以徵信社調查技巧,來協助委託者收集通姦相關罪證,讓委託者可以持有相關罪證上法庭提出告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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