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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姦後沒發生性行為 提告仍判賠給元配

2015-09-30

一名婦人因為懷疑丈夫外遇,於是委託徵信社跟監,意外跟監到丈夫與一名女子開房間,抓姦後,雙方並簽立和解書與賠償金,內容甚至寫明要與夫與小三斷絕往來,否則就要額外賠償,但沒想到兩人事後仍舊往來,甚至不到三個月就打了數百通的電話,還多次相約出遊、喝咖啡,婦人因而認為該名小三違反協議書的承諾,於是提出告訴,要求該名小三賠償,出庭時該名小三承認兩人確實有聯絡,但並沒有發生性行為,認為沒有逾矩就不構成違約,但經由法官判定,雖然無法證實兩人有通姦實證,但因為丈夫於該名女子聯絡頻繁,已經違反和解書的承諾,故衡量雙方互動程度所造成婦人的傷害,判處小三須賠償給婦人。


新北市徵信社公會抓姦蒐證專家論述

在此案件中因為在發生的當下,雙方已經簽下合約書,就算沒有通姦的確切證據,簽下和解書就如同承認了通姦一事,且內容寫明通姦男女不得再往來,故即便雙方男女最後往來,沒有發生性行為,那也違背了和解書的內容了,故就算沒有性行為交媾的實證,法官也會依據違背和解書的程度,來判處撫慰金給元配,故此案件中無法成立任何罪名,但第三者仍要賠償慰撫金。其實想要更有效率的將第三者繩之以法,是需要蒐集更完整的證據才能夠達成的,故這時候應該委託值得信賴徵信社調查,好讓通姦罪證明朗化,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,新北市徵信社公會擁有多年豐富的徵信經驗,可以為您執行最嚴密的徵信社蒐證,通姦罪證一網打盡,讓您免於無法舉證的窘境,還能確實的獲得賠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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