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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狱官带女到宿舍睡 妻带徵信人员蒐证

自由时报 2008-10-18

妻带警抓奸 逮正着

〔记者王俊忠/台南报导〕监狱戒护科长在宿舍外遇通奸,被妻子率员警抓奸、逮个正着!

95年时任职台南监狱戒护科长的阙世峰,与李姓女子在南监职务宿舍内通奸,阙妻会同警方抓奸,起出沾有阙某精液与李女体液的卫生纸,阙某还一度心虚偷丢卫生纸、企图灭迹,由於两人否认犯行、毫无悔意,台南高分院对阙、李各判9个月与6个月徒刑,因符合减刑条例,各减一半刑期定谳,不得上诉。

判决指出,95年7月27日晚间9时许到28日凌晨,已婚的阙世峰与李女在台南监狱的第14号职务宿舍通奸。28日凌晨零时许,阙妻带着徵信社人员与南县归仁分局员警进入阙世峰的职务宿舍。

阙妻等人在宿舍2楼卧房与厕所垃圾桶,找到使用过的6张卫生纸;并在阙某隔壁宿舍的顶楼水塔後方,找到躲在该处的李女。

阙某与李女均辩称,两人当时是在宿舍内共处,但没有通奸行为,李女是从外岛要到高雄探视弟弟,为节省住宿费,才借住阙某宿舍。

阙某更辩说,卫生纸上的精液是李女到访前,他自己手淫留下的。高分院合议庭法官驳斥指,如果是阙某先前手淫射精,精液早已乾涸硬化,不可能与李女少量体液相互沾染,破除阙某卸责之词。

有体液为证 两人判刑

合议庭从卫生纸上留有阙、李两人体液,阙某还企图湮灭证据的行为,认定两人显然是心虚;倘两人关系清白,李女为何要躲到漆黑无光的宿舍顶楼水塔後方,可见两人确有不寻常暧昧关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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